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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制定的《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学区化、集团化、乡镇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改革;建立结对帮扶制度,每所优质学校对口帮扶3至5所薄弱学校;对提高教育质量成效显著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邓州市教体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邓教文(2021)73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开展集团化办学探索,提升教育满意度。

(一)提高站位,出台集团化办学政策文件

    集团化办学是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也是要解决这些问题最有效、最快捷的路径。集团化办学有助于在现阶段快速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群众需求;有助于集团内新建学校快速成长,节约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率;有助于拓宽学校教育视野,促进学校优势互补,扩大教师和干部成长空间,提升区域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实现"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的转变。

(二)统一思想,抓住集团化办学根本所在

    一是要抓住"提质"这一根本目标。龙头学校要用透视的眼光、战略的思维,把重点改革事项和关键环节理出来,充分发挥优势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快速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成员学校不要有依赖思想,在积极发展的同时,积极争取当地镇街政府的支持。集团内不管是龙头学校校长,还是成员学校校长,都要有主动发展意愿。

    二是要加大干部教师培养交流力度。要重视教育集团干部选拔培养,健全干部选拔培养任用机制。探索龙头校集团内选拔培育任用优秀干部新模式,形成干部递次成长的快速通道。各教育集团要科学制定教师调配方案,在集团内教师流动不低于10%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骨干教师的交流比例。

    三是要提升集团办学品质。完善教育集团再生机制,加大对集团内教育质量、师资水平和社会声誉提升较快的成员学校的培育力度,利用其品牌(或特色)和优势教育资源组建新的教育集团。推进集团教研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健全集团内互联网教研的常态机制。

(三)合力攻坚,推进集团化办学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协调。各教育集团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研究成立集团化办学工作推进小组,不断推动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向纵深发展。

    2. 加强督导评估。市教体局将制定并不断完善教育集团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集团办学情况的定期监测和综合评估。要充分发挥评估作用,不断推进集团规范科学、教育质量整体优质均衡发展。

    3. 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和宣传报道集团办学。

    2022年3月16日,邓州市教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邓教文〔2022〕12号),按照“示范引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凸显集团化办学优势,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让更多人享受更好教育”的目标。目前,全市共有77个义务教育教育集团258所学校参加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38.5%。

    2022年8月11日,经过层层选拔,首批100家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集团公示名单“出炉”,邓州市花洲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被河南省教育厅评选为“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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