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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53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12-19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编辑: 市场监管局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第53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情况的通告

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邓州市阳春土黄酒制作坊生产不合格小米黄酒和糯米黄酒

(一)邓州市阳春土黄酒制作坊生产不合格小米黄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192g/kg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0.128g/kg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0.693g/kg和糯米黄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036g/kg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0.238g/kg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0.375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生产小作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对生产小作坊给予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邓监罚决【2023】413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该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书后立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原因分析排查。保证今后要严把进货关,索要供货商资质、购进单据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履行查验义务,杜绝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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