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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 2015-11-10         信息来源: 邓州市夏集人民政府       编辑人: 夏集乡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办理步骤: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学龄前儿童变更姓名由公安派出所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其它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联系电话:

邓州市公安局户政科 0377-62288110转33085-3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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