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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州市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  2023-11-06【打印该页】

一、起草背景

    我市作为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财政部出台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2023年我市获得该项目资金1360万元(995万元、65万元和300万元)。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拟对该项目资金予以奖补实施。

二、编制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2〕90号)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3〕23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三、文件的基本结构和重点内容解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解决我市生猪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生猪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生猪强制免疫密度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符合国家标准;生猪养殖风险进一步降低,养殖积极性得到提高。

(三)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内容

根据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实际,草案拟定将上级下达我市的奖励资金1360万元(分3批:995万元、65万元、300万元)用于以下方面:(备注:10月7日省厅又给予叠加奖励我市300万元到10月11日公示结束,暂时按照300万分配到生猪出栏奖励和定点屠宰,具体资金数以最终分配数调整)

1.用于2023年新建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奖补资金150万元。

资金测算依据:经前期摸底,我市目前新建扩建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3家,共新建圈舍面积约4500平方米,3个新建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建成投产约需投资460万元(基础设施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以此为基础,按50%的奖补比例计,需奖补资金230万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综合考虑此项列支150万元。

2.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奖补资金420万元。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在2022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期间生猪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给予补助,鼓励生猪养殖场扩大产能并按照检疫流程规范出栏(以河南智慧兽医云平台系统检疫出栏数据为准,企业自愿申报,出栏500以上规模场每出栏一头生猪奖励不超过4元。近年养殖饲养成本暴增加上市场行情活猪出售价格暴跌生猪养殖严重亏损状态下,养殖积极性下降,养殖场户大量淘汰、缩栏,2022年统计认定我市生猪出栏126万头,为鼓励养殖场户养殖积极性,降低养殖损失,鼓励养殖企业按照检疫流程规范出栏,结合资金总数,列支420万元用于我市生猪出栏奖励。

3.用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和配送中心冷藏设施设备建设等350万元。

资金测算依据:我市现有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位于在城区,生产线设备陈旧亟待升级并缺少配送中心生猪肉品冷链配送运输,辐射全市所有乡镇运输能力不足,为了解决我市肉食品品质,保障肉品配送运输中食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拟支持屠宰企业对企业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及配送中心冷藏设施设备建设350万元。用于:一是生产线智能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预算价550万元。二是配送中心冷藏设施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计划投资200万元。预计总投资750万元,按照50%奖补约补贴375万元,综合统筹资金总数拟列支350万元。

4.用于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费用等资金计划290万元。资金测算依据:2022年,我市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费县级配套资金581万元,根据我市财政现状,结合资金使用情况,综合考虑此项列支290万元。

5.用于生猪养殖环节生猪疫苗购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等资金计划60万元。

6.用于生猪“瘦肉精”检测等资金计划30万元。由邓州市畜牧服务中心(原邓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实施。

7.用于生猪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检测费用计划30万元。由邓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实施。

8.用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费用计划30万元。由邓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

相关文件:邓州市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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