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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  2023-11-06【打印该页】

一、起草背景

2022年农业农村部在全国50个县实施的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上级安排我省项目资金每年6000万元由我省济源、邓州、宝丰3个市(县)具体实施,2023年项目资金根据2022年项目绩效考核情况分配给我市3052万元。

二、起草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36号)

2.《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三、文件的基本结构和重要内容解读

(一)目标任务

经与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进行沟通、对接,根据我市奶业发展现状,支持现存栏100-3000头适度规模奶牛场,大力发展草畜配套、适度规模养殖,促进奶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围绕现代智慧牛场建设,积极引导支持奶牛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重点支持培育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的推广使用,力争通过项目实施,把我市打造成全省奶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

(二)资金用途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厅文件、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上级下达我市的3052万元主要用于:

1.草畜配套项目:  饲草料收获、加工设备按不超过购置总价的30%予以补贴;

2.现代智慧牛场建设。购置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精准饲喂和监测,重点支持培育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额度不低于投资总额度的20%;

3.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内容需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资金额度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度的40%。

(三)补助情况

对象:存栏100-3000头且持有有效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适度规模奶牛场。优先支持:应测奶牛全部参加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且测定成绩8.5吨以上的奶牛场,且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标准: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补助资金3052万元。结合邓州市实际,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补助资金实行总量分类控制,不同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可以参考2022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结合实际实施情况统筹使用,根据项目实施结果给予奖补、补完为止。

1.用于草畜配套。饲草料收获、加工设备,按不超过购置总价的30%予以补贴。

2.用于现代智慧牛场建设。购置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精准饲喂和监测,重点支持培育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额度不低于投资总额度的20%。

3.用于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内容需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资金额度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度的40%。

方式:项目通过“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本着“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项目的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实施要求等内容及时予以公开,由符合条件的奶牛场自愿申报。项目实施要与振兴奶业发展行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现行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贴,重点支持定制化、非标准化设施设备的推广应用与改造升级,满足奶业差异化发展需要。

相关文件:邓州市2023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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