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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 落实“三抓”繁简分流 
市政府办公室  2024-04-12【打印该页】

本中心消息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以“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三抓”认真落实《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加强业务管理,细化分流指标,强化协作配合,工作成效显著。

    常抓学习,压实责任作好部署。该院综合业务部多措并举,对《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进行学习和安排部署,强力推进繁简分流工作在案件管理工作中落实见效。以周一例会和专题学习为抓手,组织部门干警逐条逐项进行学习,吃透精神,把准办法要求,同时,提出受理工作中切实可行办法,跑出繁简分流“加速度”。

     严抓落实,加强协作助推工作。按照繁简标准对案件进行分类标注,加强与办案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案件繁简分流办理中出现的问题,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及时监督和督促办案部门是否存在案件审结超期及繁简转换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其在案件办理期限届满前根据实际情况审查是否具备简转繁条件并按要求办理。

    善抓监管,定期核查反馈情况。每月定期对案件标注繁简情况由专人逐案进行核查,加强案件管理与流程监控,建立繁简分流台账,严格落实标准要求,对标注不规范的,自行或通知业务部门尽快补充标注或修正。每月向院党组汇报繁简分流开展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引导各业务部门持续关注、跟进落实,提升各项检察工作效率。

    至目前,简案比例为60.27%,简转繁案件0件,有效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融媒体中心 张明迪 市人民检察院 李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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