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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邓州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7-28     发布人:      打印本页

邓政〔202027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健康邓州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南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20〕6号),加快推进健康邓州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背景和意义。

人民健康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开创了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推进健康邓州建设,是促进全民健康、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举措,是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邓州的奋斗目标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当前,邓州市的发展进入重要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健康邓州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引导群众建立正确的健康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为重点,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总体目标。

2022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服务体系,健康环境持续优化,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健康公平基本实现。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5岁,居民健康主要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提升健康素养。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定期推送健康知识专栏,并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依托专业力量,加强电视、报刊和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医务人员要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各医疗机构自办媒体要根据机构特色设置健康科普专栏,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讲座和咨询服务。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各社区和单位要针对居民和职工的主要健康问题,组织健康讲座等健康传播活动。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开展健康促进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打造“新家庭计划”工程。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全面实施《河南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年)》。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实施贫困人口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市卫健委牵头,市教体局、科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普及国民体质检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形成实现城区“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和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推进建设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制定全市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完善财政补助、服务收费、管理运营、安全保障等措施,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慢性病预防与慢性病非医疗干预机制。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强化对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干预,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内容。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08%和92.2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31%及以上和44.04%及以上。(市教体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卫健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控烟行动。广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鼓励企业、单位出台室内全面无烟规定,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公众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把控烟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全面落实税收、价格调节等措施,提高控烟成效。不断加强卷烟包装标识管理。逐步建立完善戒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控烟立法,逐步提高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发改委、教体局、科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税务局、烟草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及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设立县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完善人事薪酬分配制度,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劳务价值。逐步将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推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政法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旅局、医保局、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大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人享有健康环境”理念,打造全民参与环境健康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力度,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开展装饰装修材料等消费品安全性评价,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以复合污染对健康影响和污染健康防护为重点,着力研发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教体局、科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育龄妇女婚前、孕前、孕产期、产时、产后的保健工作,继续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确诊、随访、治疗和干预。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健全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做实、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尤其是新生儿期和儿童期的访视和健康检查,早产儿要进行专案管理。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幼师和儿童入园的健康体检,重视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持续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加大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3‰及以下和4.1‰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实施青年体育活动促进工程。建设健康学校,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人员和设备要配备到位。建好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保障师生在校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以“双随机方式抽检、记录并公布。建设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加强数据收集利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的掌握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市教体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科工信局、卫健委、文广旅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推动修订职业病防治地方性法规。在矿山、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专项治理。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建设,至少建立1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抓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病报告网络,运用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做好数据采集报送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大尘肺病患者工伤保险保障力度。到2022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教体局、科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以邓州市现有护理类医院为基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政策体系。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并持续下降。(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发改委、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旅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指导高危人群和患者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落实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做好“三高”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心脑血管病防治网络、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推进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开通绿色通道,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提高规范化诊疗服务水平。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药品、设备和设施。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医保局、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制定全市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实施方案,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积极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高临床疗效。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继续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46.6%。(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科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扶贫办、市场监管局、南阳银保监分局邓州监管组、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定期检查,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检测肺功能。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提升基层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科工信局、财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开展血糖筛查行动,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及以上。(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医保局、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全面落实检测、预防、筛查、救治救助等各项防治措施,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动员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针对重点群体加强宣传,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切实降低艾滋病发生率。强化寄生虫病、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大骨节病、氟骨症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中医院,建立规范化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提升救治能力。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体系和常态化风险评估机制,提高重大疫情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标准,确保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推进免疫规划标准化建设,确保疫苗接种安全。到2022年以乡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委、人社局、教体局、科工信局、统战部、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医保局、扶贫办、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立以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启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医馆)全覆盖。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到2022年和2030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90%和100%。(市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市卫健委、医保局、发改委、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健康邓州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负责健康邓州行动,指导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落实各项任务。推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各有关部门要健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广泛参与

鼓励和引导单位(企业)、社区(村)、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成立健康邓州行动基金会,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凝聚各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共同推进健康邓州行动。

(三)健全支撑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相关法规、规章,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设立健康邓州行动专题网站,大力宣传健康邓州行动,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健康邓州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2.健康邓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3.健康邓州行动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2020721


附件1

健康邓州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原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豫政办〔2019〕63号),完善健康邓州建设推进协调机制,保障健康邓州行动有效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健康邓州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重点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健康邓州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成立健康邓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要全面落实贯彻本方案,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健康邓州行动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同推进。

(二)监测内容。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健康邓州行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按照省考核指标框架,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康邓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2)。2019年和2020年进行试考核,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

(三)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乡镇、街区办事处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乡镇、街区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2

健康邓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序号

指标    

2018年基期值

2022年

目标值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5.5*

77.7

2

婴儿死亡率(‰)

2.46

≤4.3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89

≤5.5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0

≤10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1.8#

≥92.08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4.38#

≥22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2.4#

≥40.31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7.94#

≤15.9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96

2.6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2.29#

27.5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64.05#

≥70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9.16

≥98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100

100

考核依据

序号

指标    

2018年基期值

2022年

目标值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33.44#

≥5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下降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0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0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70

26

以乡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注:标*数值为2017年数值、标#数值为河南省2018年数值。

附件3

健康邓州行动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市健康邓州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对我市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任:屈云霞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辛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冯明雨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市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员:周    市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张守正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

   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李东民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

刘文伟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科级干部

李红权  市科工信局原科技局党组成员、地震办主任

李新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袁向益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局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干部

杨国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计生委副主任)、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乔清友  市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

姚洪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常德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长

刘文举  市农业农村局副书记、副局长

李吉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广电中心主任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孙天关  市扶贫办副科级干部

王红云  市总工会三级调研员

寇博星  共青团邓州市委副书记

苌书静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市科协副主席

   市残联副理事长

   市工商联秘书长

李改梅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达欣  市委编办副主任、直管办常务副主任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宏杰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马念平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级调研员

丁自力  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薛子钟  市烟草公司副经理

李文高  南阳银保监分局邓州监管组主任

秘书长:薛    市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兼)

   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李献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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