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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不适合用热水送服的药物
发布时间: 2022-09-15     发布人: 邓州市卫健委     打印本页

一、助消化药   含消化酶的助消化药,如胃蛋白酶、多酶片、胰蛋白酶等,温度超过40℃就会失效。因此不适合用热水服药。
二、维生素类   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性质不稳定,受热后易被破坏而失效。
三、减毒活疫苗   骨髓灰质炎 糖丸等应用凉开水送服,避免引起疫苗失活。
四、含活菌类药物   如乳酶生、整肠生(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培菲康(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等,该类药物遇热会引起活性菌被破坏,因此不能用热水送服。
五、胶囊   胶囊壳在热水里容易溶化和溶解,里面的药物会迅速释放出来,不仅影响口感,而且影响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糖浆类药物  用热水会使糖浆变稀,
黏度下降,使其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注:热水一般是指60℃及以上的水温。(供稿:邓州市中医院 李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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