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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医保局 多举措落实慢性病政策
发布时间: 2019-07-30     发布人: 邓州市卫计委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我市卫健委和医保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贫困群众慢性病鉴定专题活动,助推脱贫攻坚进程。

活动中,各乡镇按要求对慢性病已鉴定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再次鉴定,对健康以及外出返乡的贫困人群进行集中鉴定。在卫生院集中鉴定基础上,将辖区内4至5个村划为一个片区,工作人员携带相关仪器,到片区一家村卫生室进行鉴定,对确有困难的上门鉴定。做到对所有慢性病患者应纳尽纳,不符合条件告知书再次覆盖,现场发卡、现场购药、现场享受报销政策,同时将慢性病政策向贫困群众进行再宣传、再讲解。

为解决农村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当地贫困群众中慢性病患者多的特点,调整慢性病政策:一是将原慢性病患者停止购药三个月重新鉴定,调整为建档立卡贫困慢性病人在三年时期内随时购药,不受限制;二是将慢性病同时享受病种数由原来的1种增加到2种,费用按照相应病种各自支付;三是对贫困人员制定相对灵活的鉴定方法,不能当场鉴定的患者,结合其病史、病情及诊断情况,由村委、村医和鉴定小组签署审核意见,纳入门诊规定病种管理;四是将贫困群众慢性病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累计报销95.5%,对确有困难,不能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实行上门服务,确保贫困群众及时享受慢性病政策。

截至目前,已对全市48159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鉴定完毕,符合慢性病标准的有19863人。在平时随到随鉴定的基础上,每2个月按卫生院、片区、上门三种形式,开展一次集中活动,保证贫困群众慢性病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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