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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卫健委召开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女性健康成长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9-17     发布人: 邓州市卫健委     打印本页

 

认真落实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卫健系统各医疗机构贯彻实施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治理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能力水平,梳理法律风险防控点,研究制定预防处置措施,从快打击涉未成年人性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社会和谐稳定。9月14日上午,邓州市卫健委召开全市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保护未成年女性健康成长工作会议”。全市设置有产科、妇科的42家公立民营医院主管医务的副院长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涉未成年女性保护的《检察建议书》,宣读了邓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建立未成年女性受性侵害就医报告制度的通知》(邓卫[2021]117号)。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金雨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金雨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打击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网络非常重要。法律法规明确了医疗机构和医生对未成年人受侵害就医时立即报告的刚性规定,全市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此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迅速组织医疗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医护人员,特别是从事妇科、产科、B超等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人人知法懂法遵法,时刻清醒警醒,严格落实法律相关规定

会议强调,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妇幼、医政、监督、法制、监察等科室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此项工作。要把各医疗机构未成年女性性侵就医报告制度的建立纳入到妇科、产科的工作规范和监督,督促各医疗机构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对接,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医风医德建设及医疗机构审批晋级、年度校验等日常监管考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汤棕皓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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