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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7-03-07     发布人: 邓州市卫计委     打印本页

卫〔2017〕35

 

 

邓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7年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7年全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2月27

 

 

 

     2017年全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要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初中以上学校新生入学宣传教育和自愿咨询检测,培育学校宣传干预师资队伍;积极推进普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强化60岁以上老年男性、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健康教育;层层签订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目标责任书,推进社区签约医生、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开展居民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要求辖区60岁以上老年男性、青年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艾滋病性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各医疗卫生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2块以上固定艾防宣传专栏,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在醒目位置长期悬挂致全市外出务工人员及留守家属的一封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裱后上墙,年终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利用“互联网+艾防宣传”、发放宣传用品等形式,大力普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持续做好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加强监测检测。坚持完善检测监测网络,继续加强哨点监测,综合分析疫情态势;推广简便适宜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探索在高危行为人群、重点人群中开展艾滋病自我检测;完善实验室和检测点建设与管理;市中医院要建成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力争10月底前通过省级验收;杏山医院要建成艾滋病检测点,6月底前通过市级验收。市人民医院要建成自愿咨询检测室。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主动咨询检测范围,规范检测结果告知;市疾控中心要继续做好监管场所筛查。 

三、积极防控性传播。继续推进宾馆酒店等场所安全套使用可及性,强化场所高危行为综合干预措施落实;支持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深入男男同性性行为、暗娼、农民工、青年学生等群体积极开展行为干预和同伴教育;加强单阳家庭管理和阳性育龄妇女随访管理,完善配偶告知和随访措施。

四、全力做好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强化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孕早期检测率,规范随访管理,落实药物阻断措施,提升阻断成功率。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把孕(孕14周以前)免费检测作为一项强制性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并把检测工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管理、B超检查、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动员孕妇及早接受检测对每位孕妇开展的检测次数不能少于两次即孕早期一次、产一次检测率要求达到100%。对于急诊产妇要求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必须在30分钟内告知接诊医师。对没有三病检测结果的产妇接诊单位不得开据出生医学证明、不得办理相关出院手续。要特别关注外出务工和外来妇女的检测工作,检测前一定要弄清她们的身份、住址、家庭情况和联系方式。

五、开展吸毒人群综合干预。

六、加强患者治疗管理。落实抗病毒治疗新标准,保障药品供应,加强患者随访管理和依从性教育,不断提高治疗效果。持续实施艾滋病患者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减免费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首诊(问)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诊、转诊和相关处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

七、加强血液管理,预防血液传播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防控的管理,强化病人安全防护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加强职业暴露处置培训,有效预防职业暴露感染。

    、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统筹省级示范区管理,在示范区积极探索有效防治工作模式,推进 “一地一策”防治策略,推广示范区先行先试典型经验。

、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完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作用,提升社会组织参与防治工作能力,动员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参与防治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申请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落实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高危行为干预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分解内容,细化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8号)要求,对我市艾滋病防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控制疫情。编制《邓州市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

、规范性病丙肝诊疗。强化技术培训,严格病例诊断标准和报告规范,加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调整完善专家组队伍,提高性病、丙肝规范诊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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