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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心城区集中消杀防疫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11-29     发布人: 邓州市卫健委     打印本页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应对目前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阻断疫情通过公共区域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市疫情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利用雾炮车对中心城区进行消杀作业,集中喷洒消毒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喷洒时间及范围

喷洒时间:2022年11月29日-12月4日22:00至24:00。

喷洒范围:中心城区内的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

二、消毒药剂

本次喷洒消毒剂为低浓度次氯酸钠消毒液,对人、畜、鸟类、植物无害,不污染环境,市民朋友无需担心。

三、注意事项

为不影响广大居民生活,消毒期间,城区内所有居民于11月29日21:30前请自觉关闭好门窗,不要外出活动;喷洒消毒剂期间,请不要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放置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和直接入口食品;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单位、商家门前不要堆放物品;请不要触摸建(构)筑物外表面、沿街花草树木等,一旦触摸,用清水冲洗即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携手同心,共渡难关。感谢您对防控消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邓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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